台灣新聞通訊社-砸50萬只見面10分鐘!無名女神張香香被控詐欺 檢察官偵查結果出爐

網紅張香香曾獲選「無名小站十大正妹」、「年度無名正妹」爆紅,日前她遭莊姓男粉絲指控,花大錢購買張女推銷的公益寫真、烏魚子,甚至貸款30萬斗內虛擬禮物,前後投入逾50萬元,但雙方僅見面一次且不到10分鐘,憤而提告詐欺。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,因難認張香香有詐欺意圖,犯罪嫌疑不足,且屬民事糾紛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莊男主張,自2023年10月起,透過電商直播平台與張香香互動,雙方私下以LINE聯絡後,張香香以籌辦「公益寫真年曆」要幫助流浪犬貓為由,遊說他購買商品支持業績,並稱只要銷售業績達標,公司就會安排她拍電影,莊男因此向平台購買129本年曆,實際收到20本,共花了10萬餘元。

此外,莊男看到張香香IG貼文「購買烏魚子可協助捐贈育幼院」、「若選上年度代言人,可獲海外曝光」,又花了8萬餘元訂購50組烏魚子,最後沒收到貨,對方僅回覆他已捐作公益。

莊男指出,張香香曾表示,若業績未達標,公司將安排她與陌生男子吃飯,希望能「抖內支持」,他向銀行貸款30萬元,儲值至直播平台後,購買虛擬禮物送給張香香。莊男控訴,自己前後花了逾50萬元,但雙方僅曾見面一次、不到10分鐘,之後張香香以各種理由避不見面,甚至斷聯,他認為自己被利用遭感情欺騙,因此向士林地檢署提告詐欺。張香香到案後否認詐欺,她應訊時表示,公司規定主播不得私下與粉絲接觸,她僅依公司指示在直播中介紹商品,年曆與烏魚子均由公司販售,莊男自願購買,且無論莊男購買多少商品或抖內,她領取的薪水都是固定的,並沒有為了業績刻意銷售的動機,抖內30萬元的業績在公司裡也不算好。

檢方調查,該公司確實曾於2024年3月以被告名義,捐贈100份烏魚子予「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」,指定給建教合作的海運學生做惜福餐,並領有收據,足證並非憑空捏造的詐騙名目。

檢察官認為,雖然莊男與張女間確實有金錢往來,但難以認定張香香在銷售商品或勸誘抖內時,具「不法所有意圖」,本案應屬於民事消費糾紛,予不起訴處分,告訴人可循民事途徑請求返還款項或損害賠償。

2026/01/13 16:05

轉載自三立新聞網: https://www.setn.com//News.aspx?NewsID=1780451&utm_campaign=viewall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