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以通信軟體「對話方式」透露給律師男友朱一品,事件曝光後吳亞芝遭監察院彈劾,法務部將她送懲戒。懲戒法院審理後,判吳女罰俸10個月。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,今天提起上訴,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。
全案源自於台北地檢署偵辦鄭鴻威「軍師團」涉嫌洩密給詐團,牽扯出16名律師參與,其中律師朱一品的女友,就是桃園地檢署的候補檢察官吳亞芝,她將偵辦案件曾製作的表格、起訴書及當事人書狀,拍攝部分節錄內容後傳送給男友,且未遮掩當事人姓名等個資。
監察院指出,吳亞芝非公務使用「法務部單一窗口之書類檢查系統」查詢共8筆資料,又知悉男友將偵訊筆錄大要提供給詐騙集團律師,涉犯洩密等罪,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偵辦,均核有重大違失。監察院13位審查委員全數通過提案,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
職務法庭審理時,法務部建議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,監察院要求免除檢察官職務。職務法庭認為吳亞芝嚴重影響檢察官公正執法的形象與信譽,情節重大,有懲戒必要,但還不到不適任檢察官的程度,判決吳亞芝罰款,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。可上訴。
法務部認為吳亞芝僅罰俸10個月處分過輕,今天提起上訴。再次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,轉任檢察事務官。
2026/01/13 10:06
轉載自三立新聞網: https://www.setn.com//News.aspx?NewsID=1780249&utm_campaign=viewallnews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