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新聞通訊社-癡情男「戀7年砸30萬」翻臉毀了她:接S到處睡!女1句話成無罪關鍵

嘉義一名莊姓男子追求昔日同窗女同學阿涵(化名),遭控傳送「想看寶貝照片壞壞洗澡」等露骨訊息,追求不成後甚至向女方友人散布她「接S、男友被關到處睡」等惡劣謠言,被檢方依違反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起訴。然而,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,認為雙方對話紀錄顯示女方曾回覆「可能有一天會愛上你」,認定當時兩人互動曖昧、且女方並未心生畏怖,判決莊男無罪定讞。

判決書指出,莊男與阿涵為同學關係,113年底至114年初,為了追求阿涵透過LINE傳送「我要來詐寶貝愛上我」、「我想去看寶貝照片壞壞洗澡」、「我目的疼妳愛妳」等訊息。隨後雙方交惡,莊男竟傳訊息給女方的兩名友人,指控女方「會劈腿、接S」、「男友被關到處被睡」,抱怨這7年來疼愛阿涵事蹟講不完卻被叫「變態」,至少給對方20至30萬元,但因月薪4萬被嫌窮。

檢方認為,莊男從追求轉為毀譽報復,且女方已明確表達「就說沒結果了」,莊男仍持續騷擾並散布貶抑名譽的訊息,已違反女方意願並使其心生畏怖,符合跟騷法構成要件。不過,法官勘驗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,雖然莊男傳送露骨訊息,但女方並未表現出反感,甚至在拒絕對方激戰邀約後丟了句:「不知道耶,可能有一天會愛上你喔」。

嘉義地方法院審酌認為,依據上述對話,難認莊男當時的行為,符合「違反意願」與「使人心生畏怖」的關鍵要件,因此判決莊男無罪。案經上訴二審,台南高分院駁回檢方上訴,認為阿涵拒絕交往但事後仍密切聯繫,對話中也未表不安或恐懼,維持無罪判決,全案確定。 

2026/01/12 11:32

轉載自三立新聞網: https://www.setn.com//News.aspx?NewsID=1779852&utm_campaign=viewallnews